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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移交及运行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2014〕50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工程移交及运行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与平顶山市政府签订的2014年《鲁山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鲁山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2014〕6号)要求,下汤镇区污水处理厂、林楼中心村污水处理厂、东许庄新型社区污水处理厂、南营中心村污水处理厂今年必须投入运行。以上项目属于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已于2013年11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现进入监交接收阶段。为确保污水处理厂顺利交接并保证正常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下汤镇政府、库区乡政府、四棵树乡政府分别通知:林楼中心村污水处理厂、东许庄新型社区污水处理厂、南营中心村污水处理厂施工单位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及移交材料,于6月25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工程移交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并试运行。
二、张官营镇政府抓紧时间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于6月25前开始正常运行。
三、下汤镇政府抓紧时间实施镇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工程,确保泵站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行
四、相关乡镇要成立专门领导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