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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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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4〕51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鲁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鲁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东晓(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万福(副县长)
成 员:王献春(县财政局局长)
陈 强(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天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栓柱(县农业局局长)
潘常青(县林业局局长)
马文奇(县水利局局长)
徐群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亚洲(县纠风办主任)
郭朝阳(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上官国文(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献春兼任办公室主任,上官国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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