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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9-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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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19〕13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
抚育劳务带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鲁山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7日
鲁山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
劳务带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森林林分结构,改善林业生产环境,促进林分生长发育,保证森林抚育工作的顺利实施,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资源概况
我县有栎类面积约120万亩,大部分栎林密度较大,林分结构不合理,林木生长缓慢、质量较差。因此,做好我县的森林抚育工作,对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林区林农的增收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抚育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对象主要为幼龄林和中龄林;补贴范围为国有林区的公益林和用材林、集体林区的公益林;经济林和竹林暂不作为抚育对象;国家一级公益林不纳入补贴范围。2019年度森林抚育任务总面积21万亩,项目主要安排在尧山、赵村、四棵树等重点林区乡镇。
三、补贴标准
抚育项目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亩200元(具体按当年省级下达的抚育项目补贴标准执行)。补贴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直接支出:主要用于抚育采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割灌除草、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
2.间接支出:主要用于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等。间接支出不得超过补贴资金的5%(即每亩不超过10元)。
四、工作原则
(一)相对集中原则。抚育任务要优先安排在贫困户相对集中的贫困村或非贫困村。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原则上200亩以上。
(二)贫困户和专业队施工原则。一是森林抚育专业施工队必须有3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劳务;二是必须有经过培训的森林抚育专业施工队。
(三)自愿和公开原则。充分尊重林权人意愿,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安排抚育任务。抚育补贴政策、计划、资金安排等,要及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林农监督。
(四)抚育方式合理原则。森林抚育方式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规划设计要以实地调查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抚育方式,可以采用综合抚育措施。同一林分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作业,避免分头作业。
(五)抚育时间适宜原则。抚育任务原则上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施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31日)
林业局和相关乡镇利用扶贫政策宣传、电视台等形式,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森林抚育政策、补助标准、预期计划、实施范围、申请渠道、抚育方式、技术标准等政策要点,充分调动林区群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积极性,支持和配合森林抚育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各乡镇申请总量、乡镇需求和森林资源总量等情况,安排实际抚育任务。
(二)技术培训(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1.培训对象:各有关单位负责林业工作的人员;承担2019年抚育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每1000亩至少1名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参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接受能力,能认真学习,将来能亲身从事施工现场技术指导。
2.培训安排:培训主要以现场讲解和实习为主。让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抚育技能,能够从事森林抚育现场质量监督、现场技术指导。
3.技术保障措施:抚育施工单位没有相应数量参加过培训的技术员,不能承担相应施工任务。
(三)申请受理(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28日)
具备森林抚育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愿意实施森林抚育的,可向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森林抚育任务。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如实申报拟实施地点和面积、林权状况、树种、林种等现状。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总量、全县及各乡镇预安排计划量,县乡共同商议,确定每一个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承担任务量。
(四)规划设计(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25日)
县林业局派出规划设计小组到各乡镇,根据《森林抚育规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三不设计”原则和县乡共同商议确定的每一个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承担任务量,由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确定的人员带路指定规划地点,深入现场规划设计,乡镇安排人员协助规划设计。全县规划设计完成后,由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鲁山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 》,报省林业厅评审、批复、备案。
(五)组织施工(2019年3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国有林场范围内的森林抚育,由国有林场组织施工;其他范围的森林抚育,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施工。负责组织施工的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或个人,并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按照《森林抚育规程》、作业设计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或个人的施工行为。
承担2019年抚育项目的乡镇政府或林业系统各单位在施工前,要根据每一个施工单位或个人的施工量,确定足额经过培训的技术员担任现地质量监督员,并报县林业局备案。现地质量监督员,要现地监督检查作业设计执行情况并现场指导施工技术和质量。质量监督员对发现违规作业行为,有权做出限期整改提示、限期整改警告和暂停作业处理。
(六)验收付款(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0日)
1.抚育任务完成后,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县林业局会同乡镇政府及时确定竣工验收机构或组成竣工验收组,按作业设计小班逐小班进行现地核实。
2.竣工验收时应有施工单位或个人代表陪同;竣工验收结束后,应由施工单位或个人代表在竣工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3.竣工验收合格的,按施工合同约定和财政规定程序、办法核拨抚育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各施工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对抚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得力措施,抓好宣传动员,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抚育任务。
(二)认真落实责任。县林业局负责2019年度森林抚育项目设计,抚育任务所在乡镇负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监理。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各施工单位或个人,要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抚育任务。乡镇政府要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书和施工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强化质量监测和廉洁监管。要按照《森林抚育规程》、作业设计规定等国家和省市县要求,科学规划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县乡林业管理部门要深入规划设计和施工一线,强化对规划设计和施工的过程监督和指导,确保进度和质量。县乡政府和林业部门要邀请县乡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把抚育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
(四)严格竣工验收。县级竣工验收是确保森林抚育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关键,也是付款的依据,必须按照《森林抚育规程》《检查验收办法》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对所有小班施工情况逐小班竣工验收,并接受省级核查、省级稽查和国家抽查。省级核查和省级稽查不合格的小班,按省级核查和省级稽查抽查比例所代表的受检面积,扣减相应项目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县林业局、乡镇政府要按照《森林抚育规程》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建立森林抚育档案,对森林抚育过程进行完整的档案记载,确保完整性和连续性。
附件:鲁山县2019年森林抚育任务预分配表
附 件
鲁山县2019年森林抚育任务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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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亩 |
乡镇 | 任务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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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山镇 |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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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村镇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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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镇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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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棵树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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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城乡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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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楼乡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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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汤镇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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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乡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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磙子营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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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背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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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河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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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周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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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孜乡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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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办事处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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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屋镇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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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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