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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丨《鲁山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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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自觉遵守鲁山县惠民政策的,哪种人员死亡可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
答:(1)凡具有鲁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鲁山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鲁山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鲁山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
(4)公安司法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和案件纠纷遗体;
(5)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6)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7)其他需要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特殊对象
Q2.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有哪些项目?标准是什么?
答:(1)普通殡仪车运尸费200元;
(2)平板式火化机火化费350元;
(3)抬尸费50元;
(4)普通遗体冷藏柜存放费(3天)150元;
(5)骨灰寄存费用(1年)60元;
(6)可降解骨灰盒费用200元。
Q3.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逝者生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2)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丧事承办人为非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与逝者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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