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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丨《鲁山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Q1.自觉遵守鲁山县惠民政策的,哪种人员死亡可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

答:(1)凡具有鲁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鲁山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鲁山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鲁山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

(4)公安司法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和案件纠纷遗体;

(5)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6)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7)其他需要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特殊对象

Q2.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有哪些项目?标准是什么?

答:(1)普通殡仪车运尸费200元;

(2)平板式火化机火化费350元;

(3)抬尸费50元;

(4)普通遗体冷藏柜存放费(3天)150元;

(5)骨灰寄存费用(1年)60元;

(6)可降解骨灰盒费用200元。

Q3.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逝者生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2)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丧事承办人为非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与逝者的关系证明。

原文阅读丨 关于印发《鲁山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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