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18-00058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大力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

 

 

 

 

 

 

鲁政〔2018〕34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鲁山县大力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现将《鲁山县大力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30

鲁山县大力开展

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开放招商“一号工程”相关精神,推进招商选资,加快产业转型,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助力,县政府决定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

建立以县长李会良为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鲁山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副县长曲延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招商局局长郭明星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招商局承担,负责制定全县开放招商选资工作行动计划、组织全县驻地招商工作、指导精准招商活动、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督查签约项目落实,负责各成员单位驻地招商工作和全年招商选资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精准招商组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等日常事务,为县委、县政府招商选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驻地招商

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县旅游业、家纺服装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主导产业,大力开展驻地招商。

1.明确招商产业与地区。摸清我县产业优势和产业链缺失的情况,根据区域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招商主导产业,绘制招商目标图谱,确定招商重点区域、技术和产业,理清需要引入的配套或互补产业环节,锁定驻地点区域,持续对接,久久为功。

2.建立驻地招商基地。按照“选能、求效”的原则,组建驻地招商小分队,聚焦产业规划和招商主导产业,重点前往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京津冀、重庆和成都等目标城市和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建立驻地招商基地。

3.发挥商会协会作用。驻地招商小分队要建立与驻地商会协会(鲁山商会、平顶山商会、河南省会)联系制度,注重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通过连天(对接央企、国家部委、掌握国家政策)、攀亲(结交商会、协会和行业领军企业)、接地气(锁定驻点区域潜在目标企业、机构),突出招商实效。完善招商信息库,特别是收集大企业、大集团信息,研究产业转移动态,大力开展亲情招商、以商招商。

4、实施招商信息通报制。驻地招商小分队要及时将招商时间、参与人员、地点、效果、照片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招商信息平台中予以通报,并于每月底报县政府进行通报。

5.强化驻地招商督导考核。驻地招商实行百分制月考评制度。

(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每人次计5分。本项最高记15分。

(2)分管领导带队招商情况:分管招商选资领导带队招商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每人次记3分,其他班子成员带队招商不少于一周的,每人次记6分。本项最高记30分。

(3)考察对接洽谈项目情况:各单位驻地招商小分队对接、考察企业,每个计2分。本项目最高计10分。

(4)签约项目情况:成功签约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项目,每个计5分;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10分;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15分。本项目最高计45分。

各成员单位驻地招商签约项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证后,列入年度招商项目考核。驻地招商考核成绩与年度招商考核成绩相结合,作为各成员单位全年招商工作评先奖优依据。

(二)积极实施精准招商

各部门要围绕我县产业规划和发展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优势,积极实施精准招商。

1.成立精准招商工作组

(1)服务业、金融及PPP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

组    长:彭清旺(常务副县长)

  长:杨丙申(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曹大伟(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卿水(县财政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

(2)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长:张江河(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长:雷德华(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李延伟(县农业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

(3)工业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

组    长:曲延辉(副县长)

  长:华润和(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金书院(县工信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

(4)文化及卫生教育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

组    长:史晓天(副县长)

  长:赵娜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歌(县文化广电局局长)

赵东亮(县教体局局长)

王向阳(县卫计委主任)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文化广电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

(5)旅游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

组    长:翟传鸣(副县长)

  长:张聚文(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

(6)城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    长:刘国朝(副县长)

  长:李  杰(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7)现代物流暨电子商务项目招商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

    长:杨路平(副县长)

  长:师殿永(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邢全玉(县商务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

2.突出精准招商重点。重点围绕旅游业、家纺服装业、新型建材业、现代制造业体系工业项目、高端农业项目、现代高端服务业项目、现代高成长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设项目实施招商。

    3.强化精准招商督导考核。各精准招商工作组每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招商行动情况;月底前上报本月精准招商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参与人员、招商地点、招商效果,照片两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三、完善后勤保障

(一)人员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级领导为组长的驻地招商组,从县直单位或者乡镇政府副职中抽调人员组成驻上海(杭州)、广州(深圳)两个驻地招商组。驻地招商期间,工作组成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人事关系、工资及各项津补贴等在原单位保持不变;各乡镇(街道)、县直77个招商选资任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人组建外出招商小分队(一个副科级干部为队长,股级干部或者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为成员),出主动出击,开展外出驻地招商。各精准招商组牵头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副职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开展精准招商。

(二)经费保障。县乡财政部门对招商选资工作经费优先予以保障。两个驻地招商组经费由县财政部门保障,按照预算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各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由派出单位负责保障。各精准招商组工作经费根据需要,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报县政府审批。在开展招商工作期间,除按正常出差经费报销外,如遇客商接待任务,按程序报批后费用准予报销。场地租赁费、办公费用、办公设备、交通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衔接。驻地招商组、精准招商组以及各单位招商小分队引进项目,需及时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研判后,按产业规划推荐落实。

(二)坚持大员上阵招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积极外出招商,大力提倡实施“三分制工作法”,即:以三分之一的精力外出招商、以三分之一的精力推进落实、以三分之一的精力应对日常工作。要做到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大项目亲自洽谈、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并综合运用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鲁山现有企业招商以及委托鲁山籍在外成功人士招商等方式,积极实施精准招商。

(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驻地招商组和各单位招商小分队和精准招商工作组办公室单位,要在开展好招商引资活动的基础上,互通信息,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每个小分队和精准招商工作组办公室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员,每天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包含照片两张)。

(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0条意见和市委若干实施意见,实现勤俭招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假借招商选资名义以权谋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附件:驻地招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鲁山县驻地招商小组组成人员

 

驻广州(深圳)招商小组:组长:曲延辉,副组长:郭明星,成员:县招商局副局长一人,工作人员两人。

驻上海(杭州)招商小组:组长:曲延辉,副组长:郭明星,成员:县招商局副局长一人,工作人员两人。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打印】 【关闭】
Baidu
map